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在未尽到救治伤者、报警等必要义务情形下,迅速逃离现场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属于道德败坏,妨碍社会和谐稳定行为。司法机关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者,将依法进行严惩。
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将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妨害公务,被判入刑期往往只是时间问题。而面对交通肇事逃逸,司法机关也并不会束手无策,下面我们介绍几种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相关的措施:
- 严惩之下诚信处分:部分人员由于自身的不慎行为,而犯下交通肇事逃逸罪,而情节较轻者可适当减刑,或较轻处罚并给予教育,同时要求其进行诚信保证。对于保证人员可以免去诚信保证的严管理策略;
- 强化人员管理:在行业之内加强对司机人员的道德教育,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罪重的司机进行多教育、多经验、多培训,同时要进行人员诚信保证书,对于拒不接受培训或者培训不及格者将不予录用或辞退;
- 装备管理:使用高科技装备、无缝对接管理,加强智能化设备的管理和监管,提高装备自动化程度,例如对于驾车人员对应信用分的卡片进行授权,以便于对溜号出车、驾虚假号牌、假证等黑吃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