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是一个附属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件,最初于1997年在日本旅游名城京都市达成。这是首个在全球范围内采取切实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型协定。议定书承认,温室气体的增加使气候变化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并要求在该问题上采取行动,包括国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及在这方面开展国际合作。议定书规定了在各自能力和责任的基础上,共同但有差异的责任承担原则。
京都议定书要求工业化国家在未来的几年内减少他们所产生的六种温室气体中的五种,这些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氢氯碳化物和六氟化硫。国家对这些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在议定书中有详细规定。
此外,议定书还包含许多对各个国家的具体限制规定。例如,欧洲国家必须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比非欧洲国家高,并且必须在2005年前完成这一目标,等等。虽然京都议定书目前没能达成其减排目标,但是它是政客和环境保护主义者们为了更清洁的地球而付出的举动,是在全球范围内采取切实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